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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对汽修连锁行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7-12-01 发布人:驷惠 1248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014)于2014年9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自2015年1月1日实施。《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是道路运输行业批管理性国家标准,体现了标准先进性与现实性的结合,企业维修质量与服务质量的结合,管理意志与行政行为的结合。


佟濬洲先生介绍了该标准的成长历程。这部标准是在1989年6月发布的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大修企业开业技术条件》(JT 3135—89)、1992年印发的《汽车维护企业开业条件(试行)》和《汽车专项修理业户开业条件(试行)》的基础上,于1997年经整合、提升而成,并历经2004年、2014年2次修订。多年来,这部标准的有效贯彻实施对规范汽车维修市场准入和营造良好经营秩序,提升汽车维修企业服务能力和质量,保障全社会汽车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运行,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随着汽车工业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汽车产销量迅猛增长。2009年,中国汽车市场销量达到1 362万辆,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国,至今连续6年蝉联全球位。汽车产销量直接拉动了汽车保有量。特别是轿车进入家庭,我国开始步入汽车社会,汽车维修市场和管理正在发生深刻变化。2004年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发布以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继在2005年出台了与《道路运输条例》紧密配套的部门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出台了部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还组织修订了国家标准《汽车维修术语》,制定了《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等国家标准。为了加强汽车维修标准体系建设,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推动转型升级,维护汽车维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亟需修订《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佟濬洲先生介绍标准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15年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会议指出,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标准是关键,必须深化改革,优化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管理,着力改变目前一些方面存在的标准管理“软”、标准体系“乱”和标准水平“低”的状况,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部署要求,优化调整汽车维修业的功能定位,主动适应汽车维修行业快速发展,不断满足新型汽车维修服务业态的成长需要,积极引导汽车维修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强化汽车维修安全生产,促进汽车绿色维修发展,加快推动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交通运输部组织对《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进行了修订,主要对维修从业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以及配备设备条件进行了调整完善,优化了维修企业(业户)的经营门类。本标准修订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维护客户的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批评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作出规定。二是坚持科学发展,着力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要求,在安全管理、节能环保等方面提出措施,为实施“绿色维修”提供支持。三是坚持协调一致,着力搞好标准与现行政策法规、国家标准的衔接与协调,不致发生冲突。四是坚持切实可行,着力提高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实现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


随后,佟濬洲先生详细介绍了2014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和第2部分的具体修订情况,让与会者对新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有了详尽的了解。佟濬洲先生说,连锁经营是近代世界经济和商业竞争的产物,它随着社会服务业的发展而发展。连锁经营在零售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成功案例随处可见。汽车维修连锁是指具有相同维修经营业务的若干企业,在总部管理下,按照统一的经营模式进行共同的经营活动,以求得规模优势和共享规模效益的经营形式,其能够将“小、散、弱”的企业进行整合,使业户在不需要大量资金的情况下很快拓展自己的业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形成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的优势,实现企业和客户的双赢。


佟濬洲先生认为,多年来,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发展连锁经营。《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交通运输部等国务院10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持续鼓励连锁经营,促进市场结构优化。鼓励企业在大型社区、公共停车场、客货运输站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旅游景点服务区布设连锁网点。对于开办连锁维修网点的,在经营场所所在的地级市主城区或者县、市行政区范围内,可以共享技术负责人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大型维修设施设备。


佟濬洲先生指出,连锁经营在国外已成为汽车维修业成功的经营模式。真正意义上的汽车维修连锁经营具有统一店面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业务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收费价格的特征,因而开业成本低、建设速度快,可以实现生产技术、信息资源、专用设备共享,在技术、品牌、配件、管理、竞争力等各方面获得提升。连锁经营既能发挥大型团队的整体优势,又不失中小业户的灵活,汽车维修连锁经营正在成为主要模式,连锁触角延伸到住宅小区和居民密集地,为有车族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佟濬洲先生认为,发展连锁经营的好处是有利于维修网点合理布局,实现维修业网络化发展;有利于优化经营业态结构,整合和有效利用现有维修市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向用户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经营行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净化市场环境;有利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维修服务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


佟濬洲先生认为,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挥项目专业化优势,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找到自己的应有位置,实行连锁经营,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品牌优势,掌控经营主动,突出方便快捷,实现资本增值,提高市场份额。


佟濬洲先生认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利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助推汽车维修连锁发展。《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引导汽车综合小修业户向快修、连锁、品牌化发展。特别是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先进的汽车维修配件物流系统和专业化的汽车维修技术与设备将加速连锁经营发展。有理由相信,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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