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金蝶—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攻略来啦
新的学习计划可以一鼓作气安排上啦!充实自己的同时,别忘了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里关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那些小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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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梳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
扣除标准及适用范围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享受扣除政策对象 |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关证书的纳税人。 |
享受环节 | 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考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提供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或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 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提供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或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
纳税人留存备查资料 | _ | 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
补充说明 | 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 | 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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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1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时,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2 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4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5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多可扣除8400元。
6 我参加了学历(学位)教育,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不考察终是否取得证书,多扣除48个月。
7 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8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
9 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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