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ERP—成立公司不出任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好处
(一)
创立一家公司,出任重要职务,如法人或股东等,本应是件很体面的事情,但为为什么现在却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愿在公司成立时担任这些职务,究其原因,大体出于以下几种因素:
以投资心态,不参与经营,不想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赋予法人及股东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例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等。
股东责任: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足额出资后,也不得抽逃出资。当公司股东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履行股东足额出资义务,也即是在对公司的出资上滥用公司法人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身份或竞业限制
另外有一些特殊身份人群,因职业或合约限制不便于亲自出任企业中的法人或股东,通常使用股权代持形式,即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代持协议,如果没有违反合同法第52条的情形,基本上是可以认定为有效的,但是任然存在部分法律风险,例如,实际股东需要变更为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需要其他股东表决同意或根据章程约定来处理;名义股东有可能私自对外转让股权给实际股东造成一定的损失等。因此选择股权代持方式需审慎。
(二)
要分成几方面来谈:
1、这个人在成立公司时,他将要成立的新公司是资公司,而恰好他本人名下已经存在一家资公司了,按公司法规定,每个人只能在一家资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所以,此时他已经不能再担任新成立的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所以,他受相关法律限制,可能会存在着另找他人来担当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也就是种原因,受政策限制。
2、出现这种情况的第二种原因,是政策不允许。举个例子说,假定该人是公务员。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企业的入股或者有经商的行为,所以,公务员是不能作为公司的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如果他想要成立公司,则必然会另请他人了 。
3、第三原因,是个人原因或竞争的原因。这个人比较低调,或者出于不希望外人知道自己有公司的想法,而另请他人来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举个例子说,现在建筑行业一般会竞标的方式来参与投标,如果你有十家同行业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投标,那么,成功的概率就会大些。那么,这十家公司肯定不能采用同一家法人,如果是同一个法人,围标的想法就会失败了。
4、第四种原因,是存心不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要承担公司行为的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的。如果从成立公司一开始,就有不良企图,肯定是不希望将来承担责任,所以请另外的人来担当。
建议:如果您不是公司的股东、投资人,真心不建议您担任法定代表人。
(三)
企业的老板不自己亲自出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本身不能或者不适合做法定代表人。有的老板之前的企业存在被吊销的情况或存在其他不法的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他本身就不能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另外,有些出资人有着特殊身份,法律不允许他们办企业,自然他们也就不能出任法定代表人,只能在幕后成为“影子控制人”。
2,个人太低调,不愿意出任法定代表人。有些老板,虽然是企业的出资人,但不愿意太高调在企业抛头露面,不参与企业管理也不在企业任职,而将公司交给自己信任的经理人团队。在中国,这类企业老板应该还是比较多的。
3,个人精力顾不上当法定代表人。有些老板投资的企业太多,不方便一一出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不少企业集团下面有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老板不可能出任所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真的都由他一个人人来做法人,估计每天各种需要签字的杂事,以及需要他们亲自带着身份证去办的事都够他受了,哪里还有时间去考虑企业的发展和战略。
比如,之前京东将旗下52家公司的法人或执行董事由刘强东换成张雱,主要就是这么个原因。
4,企业本身做的是不法的勾当。因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要代表企业承担责任,有的企业本身做的就是不法勾当,因此,这种企业的老板担心自己深陷其中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太愿意亲自出任企业的法人代表。
(四)
1,公司遇到债务问题
也就是说公司出现了危机,甚至面临破产的局面,一些人为了逃避责任就开始让别人当法人代表,而自己就金蝉脱壳,那样自己就没有了责任,就算有问题自己也不需要承担特别大的责任,例如贾跃亭和乐视的关系,贾跃亭现在不是乐视的公司法人,这样一来可以减轻很多的债务问题。
2,之前出现过问题,法律不允许
如果之前的公司出了很大的问题,那么这个人就会在一定周期内不能担任公司法人,所以不得不让其他人当法人,这一类人一般都有一定的手段,虽然自己不出面,但是一般是幕后老板,依旧拥有公司的控制权。
3,特殊身份
特殊身份指的是公务员这一类从政的人员,这些人都不能从事商业活动,但是工资太过于微薄,所以就不得不让他人当法人,自己只需要分红就可以了,这样自己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违纪。
4,不合法生意
虽然注册了公司,但是仅仅是一个外壳,做的是其他不合法生意,这一类人一般挑选所谓的创业合伙人,过一段时间都不知道干什么就让你当公司法人,你只知道申报的业务,并不知道违法的业务,出了事你就是冤大头。
5,商业需要
现在的企业大多采用招标的方式,如果参加的公司法人都一样,那就相当于一家公司,而不同的法人可以相互的压价,如果你有十家同行业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投标,那么,成功的概率就会大些。那么,这十家公司肯定不能采用同一家法人,如果是同一个法人,围标的想法就会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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